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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79次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房屋的存在是我们的避风港,也是保证基本生活的固定资产,但是房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够负担的,这也就导致了二手房买卖的形成,那么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呢?所以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着若悠网小编了深入的了解法律知识吧。

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

如果已经发生了违约行为,那么在违约行为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呢?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定金罚则: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

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

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在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应该在二者中选择一个比较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主张

4、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

请问出卖人和买受人哪个是债权人?

那么首先要看甲方和乙方订立的合同的约定交付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合同约定是以货物发出即为交付的话,你就是债权人了啥,如果没有订立,你又没有签收货物的话,货物就还是甲方的,甲方就是债权人。当然如果产生了费用后,甲方起诉你到法院的话,你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你就要对产生的相应费用负责的

买受人(1)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但于未受清偿之价金内,出卖人仍保有其利。(2)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3)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4)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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