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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可以无理由退房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392次

在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凭借着一股冲动去买房,根本没有考虑到房屋质量、周围环境等外在的因素,等买了房子之后才发现问题后悔。对房屋不满意的人就打算去退房,那么,购房人可以无理由退房吗?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

购房人可不可以无理由退房?不可以。

退货与退房属于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法律后果,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除非存在法定条件,商店完全可以拒绝退货要求,之所以同意退货是因为商店周围存在有共同需求的客户群,被退商品短时间内可以另行出售,商店不会出现积货风险,同意退货还可以营造良好口碑,固定长期客户。但商品房毕竟不是普通商品,商店退货的道理不能当然适用于开发商退房。

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言,《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12条、13条、14条、23条将法定解除条件具体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合同解除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如果存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的情形,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购房人退房时要注意什么

1、仔细看一下购房合同中有关逾期交房如何处理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了约定了逾期多长时间可以退房的,应按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要先催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关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通知对方:根据合同法96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依照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的规定。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按照上述2、3点的规定,购房人可以先书面致函开发商,要求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你,如果在该期限内开发商仍未交房,则你可以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即退房),合同自通知到达开发商时解除。

4、需要注意时间,合同解除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将会归于消灭,你的合法权益也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因为我国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进一步明确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购房人可不可以无理由退房?购房人要是无理由退房不会被开发商采纳,同时也容易给自己带来吃亏的情况,建议别轻易的去买房。如果你或你朋友遇到购房又需要退房的情况不清楚该怎么样应对跟处理时,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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