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异地生育报销流程如何?附报销条件、报销范围、报销流程
苏州异地生育报销流程如何?附报销条件、报销范围、报销流程下面就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苏州异地生育报销流程的详情。
苏州异地生育报销流程如何?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不管是在本地还是在异地生育都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异地生育报销相对要更麻烦些,不能实时联网结算,需要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手续会更繁琐。
报销对象
在职女职工、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失业人员。
说明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只享受产前检查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期间,享受除生育津贴以外的生育保险待遇。
3、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可按有关法规享受。
报销条件
1.符合生育方案;
2.按照有关法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说明
对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但正常连续缴费时间不足10个月的参保女职工,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有关法规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结付报销生育医疗费、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生育津贴结付到其生育或流(引)产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