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23年最新(门诊+住院)
海口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23年最新消息(门诊+住院)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资讯。
纳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报销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医疗等报销渠道。
海口职工医保报销
1、门诊报销
据社保网了解,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法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
(二)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含一般诊疗费):在职人员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计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内。
(三)参保人员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有关法规的,每减少一年,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
(四)一般诊疗费按照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相关有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