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待遇衔接:职工医保断缴设“等待期”什么意思?
广东医保待遇衔接:职工医保断缴设“等待期”什么意思?要等待多久?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暂行法法定的是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二者间转接的法规,那么当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会否自动转接为居民医保?
暂行法设置了“等待期”。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在转出地最后一次缴费的次月,仍享受转出地的职工医保待遇。在转移接续前连续缴费未中断的,参保人员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职工医保待遇,确保待遇享受无缝衔接。
如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参保人员可按法定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法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法定追溯享受,且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如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市法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暂行法还具体法定,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的,因为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职工医保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法定补缴基本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法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法定追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