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生育津贴低于缴费基数什么情况?
郑州生育津贴低于缴费基数什么情况?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如果公司的社保缴交基数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选择生育津贴和工资皆可。 如果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按月发放工资,不领取生育津贴,
报销的生育津贴由公司入账即可。 这是因为社保是员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公司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社保,这已经剥夺了员工的权益,那不能在享受生育权利时还打折。
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也是很灵活操作的,有的公司法定生育期间没有工资,按生育津贴发放工资,有的公司是按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充公,一般选择就高不就低,建议充分了解公司法规再确定,原则上产假期间是要与平时保持工资一致的。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具体请向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温馨提醒:当地的人力与资源社保局进行相关业务的详细办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