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基数如何计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费基数如何确定?
生育津贴基数如何计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费基数如何确定?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法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法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的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