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常常有一些孤寡老人和他人签订抚养遗赠协议,签协议的双方承担生养死葬义务,负责抚养的一方就可以在老人死后获得遗产,但是这种协议经常会产生争议,产生许多问题比如抚养遗赠协议是附条件赠与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

  • 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之所以把彩礼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理由如下。(1)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与一般的礼节性的赠与。二者在赠与的对象、时间

  • 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程序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赠与撤销权的行使程序,这就造成了其行使方式和行使途径的随意性,加大其可操作的空间范围,也容易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局面,因此,有必要区分赠与撤销权行使的任意性、法定性或授权性而规范其行使的程序。(一)任

  • 甲某有私房一处,生前将该房赠与其已经结婚的次女,并办理了公证。赠与公证书写明:甲某该房赠与其次女。后其次女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并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后该次女与其丈夫闹离婚并诉争于法院,双方对该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发生争议,此时甲某已经死亡。

  • 我们如果需要购买二手房的话,所涉及到的税费是很多的,一般房产过户的方式中只有继承的方式是税费很少的,那么这两种方式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买卖与赠与的区别

  • 2007年8月,张三(男)与李四(女)双方因感情不和达成离婚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一条明确约定婚前属于男方的一处房产归女方所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男方翻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男方

  • 赠与“小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一、基本案情程某某与李某某系夫妻关系。程某某与冯某某于2004年11月开始婚外同居,当月程某某给冯某某20万元现金购买轿车,冯某某用该款购买轿车一辆且登记在自己名下。2004年6月,程某某购买蓝湾俊园住房一套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赠与行为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处分关系,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

  •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否撤销?现在有很多离婚夫妻,都会将房子留给子女,以便保障子女以后的居住环境,那么,这样的赠与能否撤销呢?下面请看小编为您介绍。事件起因: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独生子李乙

  • 导读:本案中的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子送给自己的女儿。房子并没有过户。事后却反悔,声称要撤销赠与。这样的法律关系应该适用《婚姻法》。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协议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 【案例】李某与郑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2011年9月,因感情不和双方于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随母亲生活,李某支付抚养费900元/月;双方一致同意将夫妻共同所有的商品房一套赠与婚生子,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一)赠与是一种民间法律行为无论是赠与入主动将一定的财物交给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以接受财物的行为表示同意或认可,还是受赠人首先向赠与人提出赠与要求,赠与人以赠与的行为满足受赠人的要求,都说明赠与是一种协议性双方法律行为,所以,赠与履行后,即发

  • 案中,法院就通过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是附条件的婚前财产赠与,因其所附条件未生效而不发生房屋赠与的法律效力。法院的认定是基于:(1)原、被告所签的公证协议开篇即明确协议人王某、赵某现就双方的婚前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2)该协议第

  • 众所周知,在我国,会根据合同不同的性质将其进行一定的分类,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分法,这种分法有时候比较难理解。赠与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是把财产赠送给他人而签订的合同。那么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呢?今

  • 驰名商标通常是市场是比较知名的商品或者企业,拥有驰名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巨大的无形资产,会产生很多的溢价,而驰名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个人驰名商标赠与他人能办公证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个人驰名商标赠与他人能不能

  • 现今婚外同居的现象不少,二奶、三奶乃至死奶都有。而在婚外同居中,财产赠与是很常见的现象。那么婚外同居财产赠与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近年,司法实践中出现多起夫妻一方将共同

  • 【案情】今年35岁的赵女士,2002年1月与前夫董先生登记结婚。双方从相识到结婚后的2009年期间,董先生一直和其父亲董志(化名)承揽建筑工程。2007年向别人讨债时,债务人用房屋一套折抵工程欠款,房屋座落在郑州市某花园社区,建筑面积为17

  • 【案情】2007年,张某与妻子李某因感情破例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约定,孩子归李某抚养,张某自愿将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中属自己的一份无偿赠与给李某。后,张某因无房居住仍住在该房内。2008年5月,李某以张某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将张某赶出大门。张某

  • 一般而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为例外。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

  • 赠与是要约还是单方允诺?对于赠予来说是单方承诺,不构成要约。所谓的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今天华律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单方允诺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赠予行为

  • 【案情】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独生子李乙由王某抚养,二人共同购置的房产归李乙所有。后该房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李某仍与王某、李乙在该房中居住。现李乙起诉要求李某办理过户手续并腾房,李某则以赠与房

  • 在立法上明确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是各国赠与制度所明确确定的一项重要赠与制度,也是我国合同法赠与合同中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赠与的撤销,应向受赠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不必要以诉讼方式为主。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两人的存款中拿出两万元送给自己的弟弟做生意,并且告诉弟弟不要把此事告诉姐夫。后来丈夫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他对妻子的这种做法十分不满,两人因此吵架。丈夫向妻弟讨要这两万元钱,称自己不知道此事,妻子一个人把钱送人不

  • 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因此。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料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因此。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

  •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示,如果父母所购房屋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二人的,该房屋即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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