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

  • 一、仲裁裁决执行需要提交那些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 一、民事再审申请是否中止执行?不是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

  • 一、法律规定遗嘱执行期限是多长?没有规定的时间。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

  •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中达成和解可以吗?可以,仲裁中的和解,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案件,终结仲裁程序的活动。仲裁中的调解,即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

  • 一、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的裁决怎么办?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

  • 一、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怎么办?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 一、自书遗嘱里的执行人是谁?自书遗嘱里的执行人是立遗嘱人指定的人,但是继承法没有规定自书遗嘱必须要有执行人,没有指定执行人的情况下,一般遗嘱也是有效的。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依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国

  • 一、商标侵权执行哪条法律规定?商标侵权案件常用法条有商标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明确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和判决情况进行了规定,司法机关应当对照下述法条对商标侵权案件的相关审定情况进行处理。1.《商标法》第五十一条注

  • 一、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

  •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资料包括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 一、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

  •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

  • 一、民事执行案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 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有几种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新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

  • 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况包括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

  • 一、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法院来进行一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 一、民诉法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

  • 一、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应提供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

  • 一、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

  • 一、仲裁裁决立执行案需要什么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 一、有限合伙人的哪些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

  • 一、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 一、公司债务执行案可否执行大股东?是可以的;虽然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可见,公司财产独立是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保证。同时也要求公司应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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