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筑业工人工伤期间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建筑业工人工伤期间工资标准问题解答如下,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具体的停工留薪期期限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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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建筑业分公司有权签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

  • 内容提示:适用范围管理部门与职责工资支付形式建立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个人帐户管理工资支付的管理禁止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违规的处理(一)适用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中,就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进行了明确,该公告明确的内容如下:(1)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

  • 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化,建筑业“营改增”势在必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拟将建筑业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11%。建筑业“营改增”,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对建筑业的发展

  • 网友提问:建筑业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处理?律师解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

  • 在所有行业当中只有建筑行业是最辛苦的,也是最危险的,通常很多建筑行业都是在高空作业,如果一不小心摔下来的话至少都会摔成轻伤,重者死亡和残疾,但是受工伤的情况需要得到控制,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建筑业工伤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山东、江苏建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克扣和拖欠农民

  • 网友提问:我是施工企业,与甲方签订合同,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其中有甲方购买主要设备200万元,其他材料和设备由我企业提供如何确定计税营业额?律师解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

  • 内容提示: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和工资支付信用制度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制度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开展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大检查(一)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和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建

  • 内容提示:严厉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工作的管理加强用工管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清理拖欠工程款,确保企业和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一)严厉

  • 浙江三德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市政公用、房屋建筑、土石方、城市园林绿化、水利水电、城市道路照明、装修装饰、体育场地设施、环保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租赁和农业开发为一体,具有综合性施工能力的一级资质大型建筑业施工企业。浙江三德建设有限公司征集

  • 安得广厦,坚比泰岳。安得广厦,泰和天下。安得广厦千万间,安泰为您把心宽!安得广厦千万间,天下苍生居泰然。安得广厦千万间,稳如泰山数百年。安得陶然居,泰筑千世名。安国兴邦,泰斗风采。安家之选,泰物使然。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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