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不明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承运人如何处理
2019-04-10在实际运输业务中,常因贸易合同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无法向收货人交货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有关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这里的“收货人不明”既包括收货人下落不
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时买受人有权拒绝受领吗
2019-04-101、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时买受人有权拒绝受领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
提存受领人是谁
2019-04-08许多人都知道提存机关是国家设立的接受提存物而进行保管,并应债务人请求将提存物发还债权人的机关。提存机关是提存的主体或中介。确定提存机关,是建立提存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那么你们又知道提存受领人是谁吗?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这个问题。提存受领人
定作人违反受领工作成果义务的责任承担
2019-03-31一般认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受领工作成果的义务,因为承揽人是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承揽工作的,如定作人不领取工作成果,定作物可能对承揽人或者其他一无用处,为保护承揽人的利益,受领并检验工作成果不仅仅是定作人的权利,同时也是应尽的义务。
提存人与提存受领人之间的效力是如何的
2019-03-28【提存】提存人与提存受领人之间的效力提存人(债务人)或者得为清偿的人将债的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受领与否,依法均发生债务消灭的效力。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16条规定,提存货币的,以现金、支票交付提存部门的日期或提存款划入提存账户的日期,为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构成逾期交房吗
2019-03-28拙文《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被拒收不构成逾期交房》(刊于《人民法院报》2014年12月10日第七版)中附带论及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时,买受人有权拒收,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该文发表后,有同仁提出逾期交房是一种消极未履行的状态,
受领迟延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2019-03-24债权人自债务人提出履行时起,负迟延责任。受领迟延产生以下效果:1.债务人不能免除履行义务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履行,储备人仍府当继续履行。2.债务人减轻责任(1)注意义务减轻。在债权人迟延中,债务人仅就故意或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