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一、商标权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在商标侵权行为中,应承担以下各项法律责任:
首先,应负有停止不法侵害、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向受害方赔礼道歉以及对其所遭受之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等民事责任;
其次,对于严重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节较重者,还需要承担没收相关主要侵权工具及销毁的行政责任,同时还要面临行政部门的罚款惩罚;
最后,如果该侵权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那么侵权人将必须承受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权侵权行为有:
(一)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三)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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