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知识

软件著作权有效期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2-29 阅读: 135次

一、软件著作权有效期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取决于其所有者的情况。

1.如果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那么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该自然人的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如果软件是自然人之间合作开发的,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如果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到我国的法律的保护。

另外,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期续展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怎么办理

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然后需要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盖章或者签字。

第二步是提交书面材料,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

盖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前30页和后30页如果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以及权属证明材料。

第三步是受理,著作权登记文件初步审查通过后,版权保护中心会受理,根据目前的政策,国家是免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的。

第四步是审查,版权保护中心会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

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

第五步是领取证书,审查通过后大概需要30到60日的时间,就可以领取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三、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一般情况下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职务软件的著作权则属于单位。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软件著作权有效期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软件著作权有效期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zhishi/780177.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