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的缴纳有什么样的规定
一、专利申请费用的缴纳有什么样的规定
专利申请缴纳的费用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等费用,若申请优先权的,还应缴纳优先权要求费。若缴纳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缓缴或者减缴。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
二、专利申请费缴费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人需在申请人其两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且必须足额缴纳。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三、专利的申请流程有什么样的
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1、专利申请;
2、专利局受理;
3、初步审查;
4、公布阶段;
5、实质审查请求;
6、实质审查;
7、授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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