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著作权退税流程有哪些
一、软件产品著作权退税流程有哪些?
1、准备材料:著作权证书、登记证明、开发合同、开发费用清单等相关文件。
2、登录税务局网站: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选择软著退税申报入口。
3、填写申报表:根据网站提示,填写软著退税申报表,包括软著信息、退税金额、开发费用等内容。
4、上传材料:将准备好的软著证书、软著登记证明、软著开发合同等材料扫描并上传至网站。
5、核对信息:仔细核对填写的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6、提交申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完成软著退税申报。
7、审核与审批:税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8、退税到账:经过审核通过后,税务局将退还相应的增值税款项至软著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哪些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三、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以上内容已经详细介绍了软件产品著作权退税流程,一般将材料上传至网站之后,申请人也可以随时查询退税审核进度。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