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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著作权法的邻接权的是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22 阅读: 130次

一、不属于著作权法的邻接权的是有哪些

著作权主要保护的是作者的权益,而领接权主要保护的是出版者、表演者、录像制品作者。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权利。除此以外的其他权利都不属于邻接权。

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和其他的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等作品专门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作者和著作权的享有者有权利对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进行修改、发表、署名和发行出售的权利。而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在创作出来之后,需要进行传播,而传播者在传播的过程中进行了创造性劳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改编,而这一部分改编的劳动成果是归传播者也就是编剧或者导演的。著作权主要保护的是作者的权益,而领接权主要保护的是出版者、表演者、录像制品作者。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权利。除此以外的其他权利都不属于邻接权。

著作权和领接权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著作权就没有领接权,而没有领接权,著作的传播和发展就会收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和制约。一篇作品发表之后,为了使得他的受众更广,往往会进行影视化并衍生出一系列音乐、漫画等创作,这些创作又会再次刺激原著的传播与推广。领接权保障的就是这些创作者的权利,但同时也会避免侵犯到原著的著作权。著作人往往会将作品的领接权授予相关人员,从而进行作品的改编和推广。领接权是收到著作权的制约的。

二、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1)权利产生的原因不同。

狭义著作权的产生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邻接权的产生一方面是基于对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基于对一些尚未达到独创性要求但具有保护价值的客体提供保护。

(2)权利主体不同。

狭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而邻接权的主体除表演者外通常是社会组织。

(3)权利客体不同。

狭义著作权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劳动成果,不要求其具有“独创性”。

(4)权利内容不同。

狭义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邻接权中除表演者外,不包括人身权利。

三、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联系有哪些

(1)权利客体有联系。

狭义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又称“相关权”,其所保护的客体多与作品有关。例如,邻接权所保护的表演活动即是对他人作品的表演。不过,也存在与作品无关联的情形,比如,录音录像制品对一段不属于作品的内容进行录制,仍可产生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2)权利性质有联系。

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性质均为专有权利,并且邻接权人享有的许多权利与狭义著作权人享有的一些专有权利的名称相同、行为性质也相同。

(3)法律规定有联系。

对于一些适用于狭义著作权的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邻接权的保护,例如权利的限制制度。

不属于著作权法的邻接权的是有哪些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邻接权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出版者或表演者、录像制品作者所享有的权利,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的权利都是不属于邻接权,如果自己的作品被侵犯,那么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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