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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11 阅读: 109次

一、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呢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如下:

(一)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定义;

(二)专利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四)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不具备三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与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的先有权利冲突;

(五)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六)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必要的核技术特征;

(七)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八)修改超出原申请范围;

(九)重复授权《专利法》第九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二、专利无效宣告是指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存在申请客体非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情形之一,向发证专利部门申请无效认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三、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首先如果被控侵权人的作品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且具备每一项特征的,构成侵权;其次被控侵权人的作品不具备某项专利特征,但是有等同替代物的特征,构成侵权;最后专利权人如果已经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或者写信给专利局表明放弃请求的保护技术内容,在以后的指控中反悔,法院将不予支持。

《专利法》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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