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和著作权有何区别?
一、版权和著作权有何区别?
1、版权和著作权没有区别
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就在于两个说法的来源不同而以。版权是一种通俗说法,著作权是一种专业说法,直接来自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明确的定义,是标准的说法。另外,版权的内涵主要在于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而著作权的内涵非常广泛,不仅包括经济利益(财产权),还包括精神利益(人身权)。
2、申请著作权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作品权利归属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等。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二、对著作权权利的限制方式有哪些?
1、对著作权权利的限制方式包括时间限、地域限制、行使方式的限制。
从广义上讲,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限制也包括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但是人们常讲的著作权的限制是指著作权在行使上的一些限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权法》的某些规定。由此可见,对著作权的限制,实际上是一些例外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的限制’一节也是就此而规定的。著作权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为: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法定许可三种方式。
2、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是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法定许可有下列4种情形:
(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除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的以外,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个人使用。
(2)引用。
(3)新闻报道使用。
(4)对政论性文章的转载转播。
(5)对公共场所开演讲的转载、转播。
(6)教学使用。
(7)公务使用
(8)图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
(9)免费表演。
(10)室外陈列作品的使用。
(11)对汉-文作品的翻译。
(12)盲文出版。
三、著作权共有的隐患有哪些?
1、著作权共有的隐患包括共有人不许自己行使著作权
行使著作权获得收益后可能会引发财产分割纠纷等。具体来说著作权共有的隐患包括若是不能协商一致,对方可能会阻止行使著作权;即使协商一致,在著作权行使的过程之中,也有可能会损害到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因行使债权获得收益后,各方可能会因利益的分割产生纠纷。
2、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公民、单位组织的作品完成后,作者、单位可能会获得著作权。不管作品所有人是否获得著作权,都最好不要侵犯他人的作品。对版权和著作权有何区别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