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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我国著作权的领接权的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30 阅读: 101次

一、不属于我国著作权的领接权的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是指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邻接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其中人身权的保护无时限,而财产权的保护有时限。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二、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1)权利产生的原因不同。狭义著作权的产生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邻接权的产生一方面是基于对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基于对一些尚未达到独创性要求但具有保护价值的客体提供保护。

(2)权利主体不同。狭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而邻接权的主体除表演者外通常是社会组织。

(3)权利客体不同。狭义著作权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劳动成果,不要求其具有“独创性”。

(4)权利内容不同。狭义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邻接权中除表演者外,不包括人身权利。

三、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联系是什么

(1)权利客体有联系。狭义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又称“相关权”,其所保护的客体多与作品有关。例如,邻接权所保护的表演活动即是对他人作品的表演。不过,也存在与作品无关联的情形,比如,录音录像制品对一段不属于作品的内容进行录制,仍可产生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2)权利性质有联系。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性质均为专有权利,并且邻接权人享有的许多权利与狭义著作权人享有的一些专有权利的名称相同、行为性质也相同。

(3)法律规定有联系。对于一些适用于狭义著作权的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邻接权的保护,例如权利的限制制度。

四、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包括哪些

表演者人身权利包括:

(1)表明身份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有权向公众表明自己作为表演者的身份,主要指向公众表明自己的姓名,类似于作者所享有的署名权。同时,表明身份的方式因表演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现场演出的,可由节目主持人报幕时向观众表明节目表演者的身份,在电影中的表演,应当在节目播放时的影视屏幕上播出主要表演者的姓名。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表演者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在表演中的形象加以歪曲和篡改,防止对表演者的声誉和声望的损害。

表演者财产权利包括:

(1)现场表演权。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现场直播是指通过无线电广播或者电视系统等传播手段把现场表演直接送给用户,但不包含那些将该现场表演录制下来再通过广播、录音机等其他方式对外传播的行为,即不包括“机械表演”。

(2)首次固定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现场表演进行录音或录像之后,表演活动就被首次固定在了物质载体上,形成了表演活动的复制件。

(3)复制、发行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对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实际上对表演活动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向公众以销售或赠与等方式提供录音录像制品是对录有表演活动的录制品的发行。

(4)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与作品的著作权人一样,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也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的领接权的是什么,具体回答如上所述。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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