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名专利权人如何处理
一、公司改名专利权人如何处理
公司改名专利权人可以变更著录项目。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出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申请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二、专利侵权如何处理
专利侵权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自行协商解决。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可以自行就纠纷进行协商,确定解决方案。
二、调解解决。自行协商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请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
三、诉讼解决。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四、遇到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发明人是否有权处理专利权
发明人有权处理专利权。但该专利权已经转让,或该专利权不属于发明人的除外。例如,劳动者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授予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发明权属于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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