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有效期是如何的
一、商标注册证有效期是如何的
商标注册证有效期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提出续展,这是给予注册人的宽展期。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商标转让的形式是如何的
商标转让的形式如下:
1、合同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2、继承转让。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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