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知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6-11 阅读: 358次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怎么处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销售,是指以采购、推销、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包括批发和零售、请人代销、委托销售等多种形式。

无论行为人采取哪一种形式,只要销售金额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怎么处理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zhishi/67012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