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
1、申请发明专利注册的程序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
2、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审查申请材料;
3、对于审查合格的,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并予以公告。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技术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呢
技术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制作申请书文件,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相关机构进行受理。
3.初审。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
4.实质审查。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
5.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三、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就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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