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专利技术许可合同必须以哪些形式签订
一、法律规定的专利技术许可合同必须以哪些形式签订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指当事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一定的地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而订立的技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采取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等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申请许可合同的区别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许可合同有区别。专利申请许可,是指将技术转让给被许可人申请,申请费被许可人出,专利授权后专利权归被许可人,专利权的使用和转让所获得的收益都归被许可人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将已经获得专利的技术许可给被许可人生产、使用,收取费用,专利权仍归原专利权人的合同。两者在合同内容上具有很大不同。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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