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如何的?
一、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如何的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向被告送达递交起诉状副本,准备开庭。
2、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3、审判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
4、进入法庭调查,进行判决。
二、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知识产权而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在起诉时就需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并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注明清楚,确定对方的行为已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不管是国外还是在国内,只要自己的利益受损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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