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知识产权的定义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知识产权的定义是什么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知识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
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后,对纠纷问题有了一个解决方式,达成一个和解协议。
2、调解。
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由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在当事人进行协调,之后对纠纷达成协议,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3、处理。
这个是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进行处理,也就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活动。
4、仲裁。
首先当事人愿意通过仲裁,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审理,然后仲裁机构对双方争议的地方进行处理,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
之后由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进行履行。
5、诉讼。
双方当事人对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不能够协商、调解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因为这种方式,是最有力,最能够让对方信服的方式。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作品;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地理标志等的客体,依法享有专有权的一种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