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但有些人为了谋取利益,去假冒他人专利,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那么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呢?今天法议网小编与大家分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具体指拥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窃用专利方法,冒充他人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故意行为。
三、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应当注意,这里的“专利”必须是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的专利,超过专利保护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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