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一、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不适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实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上述作品需要尽快为公众所知,如予以保护,则严重地妨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损害社会利益,故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
3、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外国人的作品。
4、超过《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作品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也就是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当然了,法律保护作品著作权也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比如说该作品必须是独创的,是具有新颖性的,如果抄袭的他人的作品,这些作品不可能享有著作权,反而要因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