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受著作权的保护吗?
一、文字作品受著作权的保护吗?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 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3]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特点/性质
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
2.不可剥夺性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该权利内容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依最高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的解释,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诉 讼时效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即,权利人应当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提起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规定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时,又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著作权就是为了保障著作人所创立原创的作品不会因为他人随意传播而进行侵犯自己的相关权益。如果著作人发现自己的文学作品被他人非法进行传播或者是进行修改那么著作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侵权人告上法庭,由法庭来对其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