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度多少够上商标侵权?
一、相似度多少够上商标侵权?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根据这一规定可知,判断商标侵权的前提是容易导致混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则推定势必会导致混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需要满足容易导致混淆这一要件,才应判定为侵权,是否容易导致混淆需要通过商标视觉效果、产品包装外观、销售形式、是否出现相关公众发生混淆后投诉等因素综合判断。
2、认定商标相同或相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还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情况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要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以及知名度。
二、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综上所述,商标侵权的表现有几种,其中就包括注册和之前商标相似度高的,判定相似度并没有具体一个明确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可以根据一般公众的注意力为依据,如果公众注意力不能明确区分商标,则基本可以判定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