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具备独创性的汇编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作者创作作品过程的独立性。换言之,汇编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非剽窃、抄袭之作;
2、汇编作品是作者智力劳动的结果,即作品应体现一定限度的创造性。
二、作品著作权侵犯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布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综上所述,有些人根据原来已经存在的作品会展开一定想象加工,成为自己的作品,这类在汇编作品中很常见。认定是汇编作品有严格条件,这也是和抄袭之作的区别。对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是由本人享有的,发生侵权行为,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