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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认真积极贯彻落实新专利法实施细则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430次

“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与专利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对专利法的贯彻施行和专利制度的正常运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谈起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志军表示,实施细则对进一步提升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工作水平,增强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能力,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热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将在诸多方面对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产生以积极影响。”

陈志军表示,近年来,浙江省的专利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快速发展,专利地方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创新环境不断改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专利保护水平不断加大,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陈志军介绍,近年来浙江省专利工作围绕一个中心任务展开,即努力营造创新环境,全心全意服务好各类创新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个人;二项基本工作,即专利权的保护和专利管理;三个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首先是制定《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它是浙江省从事专利工作的基本依据;其次是与财政厅出台《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保障浙江省专利工作开展,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专利执法条件建设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再就是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财政厅共同制定《浙江省发明专利引进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鼓励浙江省内企业以研发、生产经营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方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专利,提升浙江核心竞争力。

陈志军指出,为了保证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在浙江省顺利实施,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从三个方面加强有关工作。首先,加强宣传,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加强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宣传和解读;其次,加强培训,开展对全省专利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专利代理机构的培训工作,及时就细则修改的有关内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培训;第三,及时修订《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实施细则的最新修改,做好浙江省有关条例的修订等有关准备工作,及时清理修订浙江省相关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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