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知识产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其中就有刑法方面的保护。当知识产权受到刑法保护的时候,说明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也是非常重视,这将可以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介绍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知识。
刑法作为一种最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最终制裁手段,犹如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侵权行为的严厉制裁使人望而生畏,不敢轻越雷池,从而起到其他保护措施无法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刑事制裁的严厉性,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把握失当,超越了刑法的既定边界,就可能对公民与法人的私权造成侵害,从而偏离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立法初衷。
我国早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就以刑事基本法的形式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别,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对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等七个罪名作了专门规定。之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形态变化的司法需要,解决刑法条文适用过于原则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2007年相继颁布了两个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又共同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三个司法解释对1997刑法规定的七种知识产权犯罪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以及刑罚适用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体系。
当前国际、国内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关注度明显提升。除传统领域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案件明显增加外,刑事司法也正越来越多地触及与互联网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新商业模式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出现了诸如“加框深度链接”等新类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要求加快扩张刑法保护范围的呼声高涨,这些都是刑事保护值得关注的新动向。在个案审理中,针对被指控侵权行为,究竟是足以认定构成犯罪还是只能认定构成民事侵权,往往争议激烈,分歧很大。对于审判机关而言,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边界,需要在每一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严肃认真地加以对待。因为确定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边界,不仅要符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共政策的要求,同时还要与我国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和刑事司法政策相协调,这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特别是刑事保护必须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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