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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439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对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的一种保护措施。我国法律法规如何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的呢?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

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主动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但应事先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有义务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第一种保护模式是被动保护模式。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发现他人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时,有权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和担保,海关在应权利人的申请扣留相关货物后,会及时通知权利人和货物收发货人。从海关扣留货物之日起开始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如果海关收到人民法院就被扣留货物的财产保全裁定或者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海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未收到上述通知书的,海关就不再扣留有关货物,而将予以放行。我们将此种保护模式称为被动保护模式。

第二种保护模式是主动保护模式。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总署经审核予以核准之后,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上述已备案知识产权的,会立即通知权利人,如果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申请和担保,海关将放行有关货物。如果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关提交了申请和担保,海关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是否侵权进行调查。海关经调查确定货物是侵权的,应当作出相应得处罚决定;海关经调查确定货物不侵权的,应当放行有关货物;若经调查不能确定货物是否侵权,则海关会立即通知权利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扣留货物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海关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则海关将放行货物,如果自扣留货物之日起计算50个工作日内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海关将协助执行。我们将此种保护模式称为主动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有被动保护模式和主动保护模式。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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