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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知识产权侵权律师函该如何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24次

知识产权是维护市场经济的一种体现,那么,当企业收到专利权人的侵权律师函后,应该如何对待?收到知识产权侵权律师函后又该如何处理?下面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这方面的内容,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给您提供参考,也希望能给对此有问题有疑问的朋友提供帮助。

企业接到专利权人的侵权律师函后,首先应认真对待,仔细搞清律师函的内容,确认所谓的侵权行为是否是自己所为。

在我国,判断专利侵权,首先要确定该专利的保护范围,然后再判断被告的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

如果企业的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该专利的权利要求的内容全部相同,则落入其保护范围,构成侵权。此外,在我国判断专利侵权也适用等同原则和禁反悔原则。

经认真分析后,如确认自己的产品或方法不构成侵权,则可据此答辩;如确认自己的产品或方法已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则可以考虑自己的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中国专利法中不构成专利侵权条款的行为。如确认自己的产品或方法已构成侵权,则还可进一步对该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如能宣告该专利无效,则也能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胜诉。

企业应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该专利的法律状态和专利性进行认真检索,如果对检索结果分析后,认为有可能宣告该专利无效,则应抓紧时间,在答辩期内,向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请求。同时,将宣告专利无效请求书复印件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程序。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法院应中止诉讼审理。而对发明专利,法院可以中止,也可以不中止。因此,被告应积极向法院提供证明该专利缺乏专利性的材料,以促使法院中止诉讼。如果法院未中止审理,而作出侵权判决,被告应及时上诉,同时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加快程序,争取在法院二审判决作出之前,作出宣告专利无效决定。

如果该专利权无法宣告无效,而企业又确实侵犯了该专利权,建议企业应及时停止侵权,并积极争取与权利人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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