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投资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那么,知识产权投资的相关法规有哪些呢?详情请见下文。
知识产权投资的相关法规:
我国没有对于知识产权投资的部门法,但是在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正,涉及了知识产权投资的规定主要有:
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28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 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26条和第81条规定,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资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或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此外, 新公司法还对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