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陈维强计算机网络域名商标侵权纠纷案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6)温民三初字第91号
原告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高德康,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兰加余,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陈天涛,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陈维强,男,汉族,1976年3月23日出生,住浙江省文成县周壤乡联丰村,现住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健康路10号。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吴剑亮,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意公司)为与被告陈维强计算机网络域名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于2006年6月27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次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7月5日向双方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于2006年8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德意公司委托代理人兰加余、陈天涛,被告陈维强委托代理人吴剑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德意公司诉称:德意公司是一家以厨房用品及厨卫电器为支柱并涉足房地产、投资、汽车贸易等多种行业领域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德意公司前身杭州德意电气实业有限公司于1995年9月5日注册成立,2003年11月变更为浙江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9月再次变更为现名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意公司下辖五家子公司,其中浙江德意厨具有限公司是德意公司最大子公司,专门负责德意厨具产品的生产,是一家专业生产中高档吸油烟机、燃气灶具、消毒碗柜、整体橱柜的大型现代化企业,是全国最大的厨房用品及厨卫电器生产基地之一。第11类“德意”中文商标于2000年8月21日获得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热水器、燃气炉、厨房用抽油烟机、消毒碗柜、饮水机、微波炉(厨房用具)、电炊具等,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436568号。该商标是德意公司的核心商标,是德意公司长期持续使用在各类产品上的主商标。德意公司还积极实施核心商标保护和防御战略,先后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第2、7、14、28、37、42等33个类别申请注册“德意”中文防御商标,并在第11类申请注册了“德意小金刚”、“德弋”、“德易”、“德伊”等11个保护性商标。德意公司还于2004年2月12日,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了中文“德意”商标,2006年4月在澳大利亚申请商标注册,实施域外保护。德意公司申请注册德意商标以及已经取得专用权德意商标总共达到166件。“德意”中文商标自注册一直使用至今,经过德意公司长达六年的持续使用、宣传和推广,“德意”商标已经具有极高知名度。德意公司长期以来通过各种形式投入了大量广告,宣传“德意”商标,德意公司已连续7年成为央视重点合作客户,仅近三年广告费投入就达4768万余元。德意厨具产品已形成华东、华北、华西、中南4个销售管理大区、40个分支机构的营销组织体系,并建立了直营与代理相结合的分销体系,以适应国内市场的区域性差异,零售终端达到3000个,覆盖了专业连锁卖场、建材家居市场、品牌专卖店、厨柜专业通路及主流百货商场、个体商店等多层次通路,并与国美、苏宁、永乐、大中、东方家园、百安居、灿坤3C等全国知名的重点销售通路建立了紧密的全国性战略合作关系。德意公司倚仗创新的领先产品、高额的广告投入、强大的市场销售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使德意厨具已经形成我国厨具产品市场的主导品牌地位。“德意”商标于2001年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并在2004年1月通过复评。2004年11月,德意品牌被评为“中国十大最具文化价值品牌”;2006年4月,德意品牌被评为“中国家居十大品牌”;2003年12月,“德意”牌吸油烟机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免检产品”;2002年9月,“德意”牌燃气灶具被评为“浙江名牌产品”;2004年2月,“德意”牌吸油烟机被评为“浙江名牌产品”;2005年9月,德意公司的“德意”牌吸油烟机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