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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535次

历史上人们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方式,通过探索、研究、发现、信息传递交流,制作成为口语、书面信息、实物产品、科学技术理论,利用自然界存在的或者隐含的人类未知原理等,制作成为具备相当程度的科技含量人类智慧结晶产品。一般地,我们将其称之为创造。而所有的创造的开端,都是为了造福人类的科学技术活动。那么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人有哪些权利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职务发明创造的定义

所谓职务发明创造,按专利法规定,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具体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凡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其申请并获得的专利的权利可以在共同研究开发合同或委托研究开发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未约定的,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权利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在实践中,很多发明创造的完成都是利用了其本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只要属于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属于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可以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如果在职务发明创造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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