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知识

如何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1 阅读: 492次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专利代理人的名义,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

一、颁发条件

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三)不具有专利代理或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实习满1年,并参加上岗培训;

(四)由专利代理机构聘用;

(五)颁发时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代理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三)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二、申请材料

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者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四)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聘用协议;

(五)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应提交该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证明;

(六)首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应提交其实习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实习证明和参加上岗培训的证明。

三、审核备案

经审核,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为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颁发申请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当在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之日起的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专利代理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如何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zhishi/285831.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