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工作
项目名称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工作
项目类别服务类
办理依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办理条件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有关规定,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缴纳有关费用确有困难,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申报材料1、费用减缓请求书
2、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减缓证明
受理时限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市科技局
受理地址宁德市知识产权局(署前路14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593-2829676
投诉电话0593-2822710
备注受理范围
(一)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其单位经济困难的;
(二)个人与本市辖区内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其单位经济困难的;
(三)本市辖区内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要求,需要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