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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质审查期间异议问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4 阅读: 409次

在我国,专利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只有发明专利需要先后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才能授权。那么如果专利实质审查期间有一些异议的问题需要如何解决呢?审查的期限又有什么规定呢?关于“专利实质审理的”的问题,若悠网小编会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专利异议审查范围

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对该申请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限于以下几点:

(1)申请专利的主题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2)申请专利的主题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案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4)申请人无权申请专利;

(5)发明说明书没有揭示发明的全面内容,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申请案的修改或分案超过了原申请的范围。

二、专利异议审查期限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从上文中可以知道,如果利实质审查期间有一些异议的问题,可以在受到通知的三个月内,想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要求。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若悠网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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