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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1 阅读: 581次

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如果不能自己进行办理我们可以选择委托他人进行。那么,在韩国进行申请专利如果需要委托那么委托书的内容应该怎么写呢?这就是申请人需要了解的内容才能有利于专利的申请。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拟就项目申请发明专利,特稳妥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呢为甲方代理人,办事专利申请事项。

二丶委托事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申请名称为的发明创造

三丶委托费用:甲方按双方约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咨询/服务及专利申请等,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需在乙方向专利局递交前缴付,专利授权后的代缴年费的手续费另收。所有费用,如需提供发票,需附加7%的税金。

授权后年费:如接乙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代缴年费委托同事终止。

四丶甲方应根据专利法要求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丶配合乙方做好申请工作,因甲方技术交底材料公开不充分造成的专利申请未能获权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丶乙方应于甲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甲方审定。甲方收到初稿后,应在十天内修改丶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十天未审定互殴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乙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

六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乙方有任何专利申请相关的信息即时通知甲方,如甲方联系方式有变动,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乙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的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需指定一名固定发联系人和乙方沟通专利申请之事,并提供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丶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乙方代理人应认证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办理好专利申请,在发明专利公开公告前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丶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者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相应的后果。这期间甲方不得获得将本技术授予其他代理机构办理,乙方也不得代理其他有相似技术的专利申请。

九丶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本委托协议到获得专利证书自然终止。如专利申请未通过审查,本委托协议到收到知识产权局的视为撤回或驳回通知书自然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热自理。

十丶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需要重视的一点,才能更好的让我们进行韩国专利的申请。有了相关的委托书就能减少很多的麻烦,这也是对于申请人来说比较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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