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商标都可以转让吗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商标的问题,商标转让是比较复杂的,我们大部分人对此不是很了解,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总结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不是的,首先,商标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商标不是必须要申请的,但是为了自己企业将来的发展,商标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商标是强制申请的。
第二,商标申请原则之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专用权。有很多人误以为自己先使用这个商标那么就具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其实并非如如此。
第三,商标申请原则之注册原则。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好的商标是企业品牌创立的基础,在创业之初一定要好好为自己的产品取一个名字。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对于成长型企业来说,新申请一个商标到拿到注册证一般需要2至4年的时间,期间企业要作大量的广告宣传,拓展销售渠道,需花费不菲资金。而企业如将一个已经注册成功的现成商标通过代理机构转让到自己的名下,能够在短时间内拥有自己的商标。[7]
但是,商标转让却并非是人们想象的那样红红火火,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商标的商业价值低,转让后承担的法律风险大。商标是无形资产,其价值是需要有形资产来支撑的。由于许多用来转让的闲置商标中多数为2002年《商标法》修改后个人注册的,有的没有商业价值。有的则为一些关停并转老企业的,商业价值比较低。一个闲置商标,其核心内容需要重新建立。而当这个商标直指一个破产企业,受让方肯定是要衡量风险。所以很多企业在通过转让途径获取商标时往往会慎之又慎。
同时,注册商标的“一并转让”制度亟待完善。《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如果转让人尚有其他正在申请与转让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该如何办理法律没有规定。实践中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商标局要求转让人对申请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以法律的形式对此问题给予明确的规定非常必要。
此外,在商标转让实务中,商标局的工作程序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均不得撤回。只能在转让被核准后,办理二次转让,即再由受让人将注册商标转让给转让人。这无形中为商标转让设置了障碍。
从上面我们也就知道了是否所有的商标都可以转让,以后如果你要转让某种商标,那么对此就有一个好的认识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