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知识

驰名商标营销策略还是维权工具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744次

国家《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中,属于经济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判以十万元的经济处罚。

国家依法创立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旨在保护商标权利人的的利益,以便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

因此,企图利用驰名商标字样在商业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就动机而言本身已经违背了国家创立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初衷。

可见,驰名商标不是商业策略,而是维权工具。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驰名商标营销策略还是维权工具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zhishi/28444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