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的商品会怎样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侵害知识产权的事情发生,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出现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是负担赔偿的责任。那么销售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的商品会怎样呢?若悠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销售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的商品会怎样
1、立即停止侵权
销售没有经过商标权利人许可的商品会被认定为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时,只要销售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成立的,就会被要求立即停止销售的侵权行为,并且还会当场没收、销毁侵权商标商品。
2、接受一定罚款
如果发现销售侵权人通过售卖取得的违法经营额已经达五万元以上的,那么,相应地就会被工商部门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要是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相应地也会被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在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会被从重处罚,不过这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在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你在售卖商标商品时根本就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只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能说出谁提供的,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就是要求停止销售行为。
当然了,要是对这个处罚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处理:
1、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中,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找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法对侵犯注册商标行为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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