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怎么办
2016年1月底,江苏卫视知名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非诚勿扰》由于被判商标侵权,被迫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在影视界、文化界、知识产权界引起巨大轰动。今天,小编通过这一案件聊一聊关于商标抢注的法律知识。
【案件回顾】
2008年,由冯小刚执导、华谊兄弟出品的电影《非诚勿扰》在贺岁档大火,也使“非诚勿扰”四个字成为拥有特定含义的词汇流行开来。2009年2月,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提出“非诚勿扰”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次年9月通过商标局审核,核定范围为第45类(交友、婚姻介绍等)。之后,江苏卫视获华谊兄弟授权,以“非诚勿扰”为名,开办了一档相亲交友节目,并于2010年1月首播,后成为家喻户晓的电视节目。
最后结果大家都知道,《非诚勿扰》败诉,暂时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在周六原时段播出。
【案件评析】
小编在此先不聊法院判决结果如何。江苏卫视由于不重视商标保护,导致其栏目声誉形象、品牌价值和无形资产受到严重损失,这也给广大企业提了个醒,市场未动商标先行,要做大做强就得从做好商标保护开始。接下来,小编跟大家一起聊聊关于商标抢注的法律知识。
【何为商标被抢】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
【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1.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2.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3.商标被抢注,可在其注册后五年时间内提出撤销申请。
4.被抢注商标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5.维权未果,需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
【最后说两句】
近年来,借知名小说或影视作品的名气,将其注册为商标,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商标使用者必须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商标做好全方位的专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