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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390次

在国外一家一个品牌,一家一个标志,但是在中国这方面就很难做到最好,因为什么最好的品牌到了中国都会有违法商人会进行制造盗版损害其他正品公司的利益,下面就有若悠网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如果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商标权是每一个商人在申请了自己的商标之后都会拥有的权力,如果在有其他人利用自己已经申请了商标的商标进行非法销售的话我们可以提出诉讼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商标权侵权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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