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办理注意事项
商标异议如何申请办理,自定办理需要去哪里办理,商标注册大厅的地址、电话是多少,商标异议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什么材料,费用是多少?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的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3219616010-68027820010-63219612
(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可以通过邮局以挂号、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送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发室。邮编:100055)。
商标异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
2.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但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位置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商标异议申请费用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人民币。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注意事项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如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