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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商标抗辩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1 阅读: 389次

陈先生问:我五年前成为意大利一个知名服装品牌的特许经销商,该品牌已经在巴黎的法国工业产权局注册。但最近发现有其它厂注册了和我的商标较为接近,但又不完全相同的品牌,对我的权益造成了直接的侵害。这种争议如何解决?是否一定要上法庭,有没有更简便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品牌?

答:法国注册的商标,在法国有效的国际注册商标,以及在欧盟注册商标或知名商标的所有人或特许经营人都可直接在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展开抗辩程序(procédured'opposition),阻止有争议商标的注册。该抗辩向法国工业产权局商标处提出,提出抗辩方仅需支付310欧元的费用。

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公布的两个月内提交答复,工业产权局负责转发各方文件并组织抗辩程序的双方进行对质。如果该注册已经超过5年,商标抗辩方可以直接要求注册方提供证据。

如商标注册方不予答复,工业产权可直接作出撤消注册的决定。在商标注册人给予答复的情况下,工业产权局将根据双方的证据提出一份争议解决方案,提交各方讨论。如果双方对方案没有异议,该方案即被视为工业产权局的决定。否则,工业产权局将根据双方的意见和证据作出新的决定。对最终决定不满的一方可向十个有管辖权的上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上诉的期限为接到工业产权局决定的一个月内(在国外的上诉人为两个月)。

此外,法国法律对于知名品牌(marquesnotoires)的保护特别严格。所谓“知名品牌”指为该品牌的通常客户之外的大多数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在此情况下,即使商标不完全一样,只要有误导消费者之嫌,使用者也要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知识产权法典第L.713-5条)。为此,卡地亚公司向一家生产商提出诉讼,因为该厂商使用的“Pedimust”近似其品牌“must”。上诉法院在审理时认为“must”和“Pedimust”有较大区别,因此驳回了保护品牌的要求。但该判决被法国最高法院推翻,其依据是欧盟在1988年12月21日指令中对于知名品牌的保护特别宽泛,把类似品牌也包括在被禁止之列。鉴于陈先生所代理的是意大利的知名品牌,在“类似品牌”的判定方面应可从广义上考虑。

陈先生可视争议商标注册的时间来确定应采取的对策。如果争议商标的注册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可直接向工业产权局提出抗辩,如超过这一期限,则需要通过律师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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