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式审查规定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商标是需要进行审查的,只有审查通过了才能在市面是出现该商标。在商标出现在大家面前之前,需要到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那么关于商标形式审查的规定有什么呢?商标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让若悠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概述
1.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2.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3.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形式审查的内容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以上就是关于形式审查中的相关规定了,形式审查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若悠网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